【存天理灭人欲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】“存天理灭人欲”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,最早由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提出并系统阐述。这一思想强调人的道德修养应以遵循天理为核心,克制个人的私欲和情感冲动,从而达到道德上的完善。
“存天理灭人欲”是宋代理学的重要主张之一,主要由朱熹在其哲学体系中加以发展和完善。虽然这一思想在更早的儒家经典中已有雏形,但真正形成系统的理论并广泛传播是在宋代。朱熹认为,人性本善,但后天受私欲影响而偏离正道,因此需要通过“存天理、灭人欲”的方式来恢复人的本性。这一观点对后世的伦理道德、教育制度乃至政治治理都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表格:关于“存天理灭人欲”的历史背景与提出者
项目 | 内容 |
概念名称 | 存天理灭人欲 |
提出时期 | 宋代(12世纪) |
主要提出者 | 朱熹(南宋理学家) |
理论基础 | 儒家思想,尤其是程颐、程颢的理学体系 |
核心含义 | 强调顺应天理,克制人欲,以实现道德修养 |
发展过程 | 在北宋二程(程颢、程颐)的基础上,由朱熹系统化 |
影响范围 | 对后世儒家思想、教育、社会伦理产生深远影响 |
后世评价 | 被视为维护封建礼教的重要理论,也受到现代学者的批判与反思 |
注:虽然“存天理灭人欲”常被认为是朱熹的原创思想,但实际上其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北宋二程,尤其是程颐。朱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,并将其纳入自己的理学体系,成为宋明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