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】在医疗工作中,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、诊疗过程和医疗行为的重要依据,具有法律效力和学术价值。为确保病历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和规范性,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。该规范对病历的格式、内容、书写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,是临床医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。
一、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
1. 客观真实: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,不得虚构或夸大。
2. 及时准确:病历应在患者就诊后及时完成,内容要准确无误。
3. 完整系统: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、主诉、现病史、既往史、个人史、家族史、体格检查、辅助检查、诊断、治疗及处理等内容。
4. 语言规范:使用医学术语,避免口语化表达,字迹清晰,不得涂改。
5. 保密安全:病历资料属于患者隐私,需妥善保管,防止泄露。
二、病历书写的主要内容与格式
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结构和内容说明:
| 序号 | 内容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1 | 患者基本信息 | 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住址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等 |
| 2 | 主诉 | 患者就诊时最突出的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|
| 3 | 现病史 | 详细描述本次发病的时间、诱因、症状变化、已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 |
| 4 | 既往史 | 包括既往疾病、手术史、过敏史、传染病史等 |
| 5 | 个人史 | 包括生活习惯、吸烟饮酒史、职业暴露情况等 |
| 6 | 家族史 | 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或类似疾病的患者 |
| 7 | 体格检查 |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,包括生命体征、各系统检查结果 |
| 8 | 辅助检查 | 包括实验室检查、影像学检查、病理检查等结果 |
| 9 | 初步诊断 | 根据病史、体检和检查结果做出初步判断 |
| 10 | 处理意见 | 包括治疗方案、护理措施、医嘱、随访建议等 |
三、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
| 问题类型 | 具体表现 | 建议改进措施 |
| 书写不及时 | 病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| 设立时间节点,加强监督 |
| 内容不完整 | 缺少重要信息如既往史、过敏史等 | 制定标准模板,统一填写要求 |
| 用语不规范 | 使用非医学术语或口语化表达 | 加强培训,规范术语使用 |
| 字迹潦草 | 影响阅读和理解 | 鼓励电子病历系统使用 |
| 信息不真实 | 虚构病史或诊疗过程 |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,建立问责机制 |
四、结语
病历书写是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医疗工作,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。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的要求进行操作,不断提高病历书写水平,确保病历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可追溯性。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,逐步形成良好的病历书写习惯,为临床诊疗提供有力支持。


